(六)加大舆论宣传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
《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
《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实施步骤
(一)6月1日-10日完成市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二)6月1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三)6月15日-18日,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将给各县区、各部门分配IP地址、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式数据管理。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式数据管理中,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在上传预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前注明文件名、索引号、审核人和联系人。
(五)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将于7月1日-10日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和业务培训。
(六)7月10日-15日,各县区、各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7月1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要完成今年以来本县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补登任务,并尽快完成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补登任务。
(八)没有网站或网站功能不全的县区和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建立并开始运行各自的网站。
(九)市政府网站及各县区、各部门网站都要办出自己的特色,通过互联网重新树立政府形象和城市形象。
市监察局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政府及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分类梳理、组织落实、信息报送及网站维护工作。
(二)开展培训学习
各县区、各部门要选调优秀专业人才,采用先进技术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统一开展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检索知识、相关保密知识、网络编辑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催办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