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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呼包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保障燃料供给,切实提高加油站工作效率。石油公司及加油站应保证充足的油料供应,增加加油设备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车辆因排队等候加油形成拥堵。同时,应在长距离无加油站的线路上,设立临时加油点或配备移动售油车。
  (七)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巡逻车诱导屏等媒介,以公告、宣传图版、传单、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此次道路改扩建工程和车辆分流措施。宣传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绕行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呼包段改扩建工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解决我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瓶颈”问题的重要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改扩建工程的重要性,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车辆分流保畅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要进一步细化分流保畅工作措施,制定应急疏导工作预案,积极深入一线指挥督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自治区总指挥部应于2011年7月5日前发出分流通告,交警、路政人员应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告知分流行驶路线。分流所需设施应于7月5日前全部到位,车辆分流点工作人员应于7月8日前完成培训并就位,车辆分流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抓好车辆分流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发生故意阻断交通、堵塞路口等违法行为,尤其要防止大批货运机动车进入城区、城镇暂停等待,影响群众生活、工作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区域联动,互通信息、协作配合,依托各地区协作机制框架,建立事故预防和拥堵处置协作工作机制。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抓紧调研,运用经济手段调控车流量;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分流点设施,严格甄别分流车辆,及时清障;施工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施工现场通行秩序,管理好施工人员及机械,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工作创造条件;公安交警要加强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和分流,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BOT道路建设公司等道路建设单位要抓紧制作分流疏导指示标志、标识、隔离设施、宣传资料,搭建必要的临时执勤点,购办巡逻执勤车辆、安排执勤人员食宿等。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要制定疏堵应急预案,推广联合执勤、独立执法、互相协助的保畅管理模式,提早对改扩建工程及绕行路段周边的道路进行调研,确定疏堵路线。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自治区总指挥部要不定期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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