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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2011年全区降雨趋势预测及近年来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预测2011年我区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

  三、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汛期是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总体预测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可能较2010年偏少,危害程度可能偏轻。

  四、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内的城镇集中区、村庄、学校、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对象。根据2010年完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成果,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百色市和河池市,这6个市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共占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70.6%,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数、受威胁房屋和受威胁人数分别占全区的83.5%、75.0%和73.3%。柳州市的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鹿寨县、柳江县,桂林市的5个城区、灌阳县、荔浦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梧州市的苍梧县、岑溪市、藤县,玉林市的容县、北流市、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百色市的右江区、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田东县,河池市的金城江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罗城县、南丹县等30个县(市、区)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这些县(市、区)农村群众普遍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不稳定斜坡,屋后支护简陋,一旦遇到强降雨容易出灾。

  五、201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本方案列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01处、地质灾害易发区322处。301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市、县(市、区)城镇居民集中区32处、公路1处、学校38所、矿山3处、村屯224处、景区3处,威胁着约7万名群众生命及5亿元财产的安全;322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受威胁学校82处、公路21处、城镇集中区16处、村屯201处、企业1处、景区1处,威胁着32万多名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些地区在台风、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隐患点、易发区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防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要在各市、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进行预防。另外,要加强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地段、大型露天开采矿山的高陡边坡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中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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