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全市11所特教学校全部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具体目标如下:到2011年底,福州聋哑学校、福州市盲校、福清市特教学校、连江县特教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到2012年底,长乐市特教学校、闽侯县特教学校、福州市开智学校、永泰县特教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13年底,福州市育智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14年底,福州市晋安区启智学校、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同时,做好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工作,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及高中阶段教育。在福州市聋哑学校和福州市盲校率先实现两头延伸的基础上,至2013年,鼓楼区、福清市、连江县、闽侯县、长乐市的特殊学校实现两头延伸;至2014年,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永泰县的特殊学校实现两头延伸。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津贴。逐步扩大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范围,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
4.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学生的帮扶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关爱、帮助、转化品行有缺点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实施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 2011年在市区和改革试点县(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闽侯县)的城区建立“小片区”管理模式试点,以片区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带动一般校提升办学水平。2012年起将“小片区”管理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县(市)的城区。鼓励优质学校在城乡之间组建教育集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12年前开齐开好省颁的所有各类课程。2014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推广晋安区“一校一特”办学经验,不断增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推进“福州数字青少年宫”网上德育平台向中小学延伸,2013年底前农村中心小学、城镇完小以上学校按标准全面建立“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形成较成熟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并不断完善,创造学生多元化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个体综合素质提高。推广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积极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际间的教研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的均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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