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33.推进土地市场改革。依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市场模式,将地产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多功能为一体的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行程序,确保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土地交易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加强市场规范化制度建设,把土地一、二级市场交易纳入统一管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扩大开放

  34.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全力抓好百个招商重点引资签约项目,重点突出国内区域合作招商、产业招商,完善招商平台建设。重点改进和创新招商模式,努力提升项目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市投资促进局牵头)。抓好对外重点市场拓展,努力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动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市商务局牵头)。

  (七)积极推进金融和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35.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积极吸引金融机构来哈设立分支机构,推进松北金融产业聚集区等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大力扶持自主创新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扶持产业投资,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扩张步伐(市金融办牵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在我市县域内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市金融办、农委负责)。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做好监管工作(市金融办牵头)。

  36.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扩大信贷融资,推动股权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与天津等股权交易所的合作,努力建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活跃股权投资(市金融办牵头)。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再融资(市国资委、金融办负责)。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扩大企业债券额度(市金融办牵头)。加快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尝试开展融资租赁(市工信委、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进一步增强哈投、城投、水投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完成哈药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市工信委、金融办、财政局、商务局负责)。

  37.研究设立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对各专项资金的整合,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我市产业类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发改委、工信委、农委、财政局负责)。

  38.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动部门预算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加快建立政府完整统一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内容,积极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收益征缴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形成职责明晰的评审运行机制(市财政局牵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