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及综合开发资源支持重点氧化铝企业整合我市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实施对小铝土矿企业的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铝土矿资源,支持氧化铝企业与煤矿的联合开采煤下铝资源、高铝粘土矿资源。鼓励企业到境外、区域外整合资源。
(二)推进自主创新及新技术应用
1.鼓励氧化铝企业利用先进选矿工艺技术,切实有效利用中低品位铝土矿;支持铝土矿井下开采技术,煤、铝、高铝粘土矿综合开采技术和选矿工艺研究;推进氧化铝生产排出的赤泥、选尾矿、废气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和推广应用技术的研究。
2.鼓励电解铝企业采用新型结构电解槽、惰性阳极等新技术;积极推进大型预培槽电解技术及新型电解槽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3.鼓励铝加工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快开发铝产业链高端产品,重点在轨道车辆、汽车产品、高端平版印刷铝版基、高精铝合金中厚板、大工业型材、食品电子用箔、高性能结构铝合金材料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铝精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行业节能减排
1.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支持氧化铝企业提高铝土矿尾矿综合利用率和赤泥综合利用率,并给予奖励。加快电解铝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的电解槽,降低电解铝行业的电耗指标,提高原铝铝液直接铸造铸轧卷的比例。
2.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对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逐步实现循环经济生产格局。积极引导铝工业企业创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3.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按照国家《
铝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严格准入管理,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1.积极推进铝工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延伸进行兼并重组,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具有铝工业基础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要加强对铝精深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选准选好项目,延伸产品链。
2.强化煤电铝企业的联合,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氧化铝企业延伸打造“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电解铝企业延伸打造“煤-电-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铝加工企业延伸打造“铝板带、箔-铝合金-铝型材等铝精深加工-再生铝循环”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