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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分包督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序号

所在县(市、区)

隐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基

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整改要求

责任落实

 4

洛龙区

洛阳市林安商贸有限公司

汪全营

该场所属于售车市场,建筑高度8米,为钢架结构,展厅使用面积5000平方。

1、未安装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第5.1.12条规定;

2、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第8.1.2条规定;

1 1、应增设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2、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政府责任人:  李钢锤

政府主管责任人:任宏国

公安部门责任人:宋铁军

消防部门责任人:杨晓兵

单位责任人:  汪全营

5

瀍河区

洛阳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孙冰

该学校占地面积62亩。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筑总面积7858.22m2。宿舍楼建造于2007年10月,综合楼和所有学生宿舍楼及其它建筑均未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1、院区内无消防水源,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2条第2款规定;

2. 综合楼一层超过20米,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第3项规定;

3. 综合楼一层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条规定;

4. 综合楼的双扇防火门未安装顺序器,不能顺序关闭,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5.2条第一条规定;

5. 男生宿舍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第5项规定;

6. 男生宿舍楼1至6层、女生宿舍楼1层疏散楼梯处均采用侧拉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条第2项规定;

7. 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直通屋顶的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1条第二款规定;

8. 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其室内消火栓系统未设置消防水泵结合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条第5项的规定;

9. 学生宿舍楼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1条、11.3.4条规定。

1.要求设置地下水池及消防水泵,其用水量应为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2.要求综合楼一层设置排烟设施;

3.要求综合楼一层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启;

4.要求双扇防火门安装顺序器,使其有按顺序关闭

的功能

5.要求男生宿舍楼采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使其

形成封闭楼梯间;

6.要求拆除男生宿舍楼1至6层、女生宿舍楼1层

疏散楼梯处均采用侧拉门

7.要求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直通屋顶的疏散门

向疏散方向开启

8.要求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

消防水泵结合器;

9.要求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安装符合GB17945-2000标准的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沿疏

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政府责任人:  张文选

政府主管责任人:何金太

公安部门责任人:杨 莹

消防部门责任人:周电波

单位责任人:  孙 冰

6

高新区

辛店镇

幸福院

马少军

该单位位于高新区辛店镇卫生院西侧,该单位建筑为1985年建设,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该单位一老年人建筑2层,高度6米,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

1 1、西北侧两层老年人宿舍只有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之规定;

2、未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1和11.3.4之规定。

3、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之规定.

1、应在西北侧两层老年人宿舍增设一疏散楼梯;

2、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

3、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政府责任人:  王忠道

政府主管责任人:周东柯

公安部门责任人:曾利民

消防部门责任人:陈明军

单位责任人:  陈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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