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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分包督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序号

所在县(市、区)

隐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基

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整改要求

责任落实

 11

宜阳县

金鑫

动漫城

梁旭旭

该场所位于城关镇红旗西路,建筑层数6层,使用第2层,使用面积380㎡,安全出口2个,疏散通道2个,疏散通道宽度1.4m。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1.6条

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政府责任人:  黄晓玲

政府主管责任人:魏 淼

公安部门责任人:王志钢

消防部门责任人:姚建奎

单位责任人:  梁旭旭

12

新安县

新安县土古洞龙凤温泉度假有限公司

邵延兵

该单位位于新安县铁门镇土古洞村,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1、二楼南侧KTV部分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1.15条规定;

2、宾馆内部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1、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1.15条规定,在二楼南侧KTV部分增加一个安全出口;2、应立即维修宾馆内损坏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保证完好有效。

政府责任人:  王玉峰

政府主管责任人:赵伊敏

公安部门责任人:盛林林

消防部门责任人:吕德良

单位责任人:  邵延兵

13

孟津县

大张量贩

孟津店

刘秀霞

该单位位于孟津县大华商贸城,共三层。

1、该单位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规定;

2、该单位无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规定;

1、应设置封闭楼梯间,保证室内最远点疏散距离不大于30米;

2、按规范要求设置排烟设施。

政府责任人:  张书卿

政府主管责任人:仝俊宽

公安部门责任人:聂红星

消防部门责任人:钟向洋

单位责任人:  刘秀霞

14

栾川县

栾川县

春城宾馆

张红扬

该场所为一栋5层宾馆,建筑高度16.9米,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8平方米。

1.该场所缺少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规定;

2.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1条和第11.3.4条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规定;

4.楼梯间不是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规定;

5、一层仅有一个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条规定。

1. 添加一部疏散楼梯;

2. 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增设可开启外窗;

4、增加防火门,改造为封闭楼梯间;

5、每层增设一个室内消火栓。

政府责任人:  昝宏仓

政府主管责任人:杨栋梁

公安部门责任人:孙迁西

消防部门责任人:王辉强

单位责任人:  张红扬

15

嵩县

洛阳市财会培训中心

刘红艺

该单位位于嵩县陆浑水库大坝北侧,性质为宾馆,主体建筑共6层,建筑高度22米,占地面积781.5平方米,建筑面积1976.47平方米。

1、综合楼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规定;

2、该单位综合楼三楼厨房操作间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等措施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3条规定;

3、该单位综合楼3楼、6楼客房部缺少第二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

4、综合楼部分楼梯未形成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规定;

5、除客房部以外,其他部位未安装自动报警装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规定;

6、客房部5楼、6楼疏散走道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规定。

1、综合楼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综合楼三楼厨房操作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耐火极限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等措施与其他部位分隔;

3、综合楼3楼、6楼客房部增设安全出口;

4、综合楼楼梯间增设防火门窗等防火分隔措施形成封闭楼梯间;

5、除客房部以外,其他部位应安装自动报警

装置;

6、客房部5楼、6楼疏散走道增设排烟设施。

政府责任人:  李大伟

政府主管责任人:蒋武寿

公安部门责任人:赵昌华

消防部门责任人:刘 强

单位责任人:  刘红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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