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石家庄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市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根据《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重点项目概要》确定的项目分工要求,决定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配合,建立石家庄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市、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数据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采集,一数一源的原则。将人口信息采集的权利与部门职能挂钩,实现依法采集。坚持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相互提供共享信息,各取所需,互惠互利。坚持严格管理,保护隐私的原则。严格保护共享信息资源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得将交换的信息随意公开,做好网络安全工作,避免信息泄露。坚持方便快捷、及时准确的原则。部门间交换的各类信息,要由专人负责通过网络传输,保证信息交换及时、准确、有效。
二、工作目标
以目前人口计生部门正在运行的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各相关部门数据为补充,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基础数据翔实准确、动态更新及时、高质量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依据,为各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为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提供个案人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