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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开展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将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纳入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七)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和其他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强化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建设,根据“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专科医疗设备配置,积极发展心内、呼吸、重症医学、妇产、儿科等临床专科,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

  (八)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和院前急救工作。按照卫生部《院前急救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制定《自治区院前急救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开展院前急救机构及其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强化血液管理,保证血液安全

  (一)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和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加大街头固定献血屋的建设力度,提高采供血机构服务水平,巩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继续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举办自治区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

  (二)完善采供血机构网络建设,加强质量体系建设。继续加强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以血液供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目标,研究制订《2011-2015年自治区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在偏远地区设置储血点,逐步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制定采供血机构评审工作规范,开展血站绩效考核工作。积极推进血液核酸检测试点工作。

  (三)制订下发《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完善临床用血的评价体系,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监测,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贯彻落实《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和《单采血浆站操作规范》,促进单采血浆站质量体系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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