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
(浙土资党〔2011〕17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防控的机制。为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的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努力实现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全覆盖,不断提高我省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有机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中,形成风险防控与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把权力运行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区位,从防范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入手,以点带面,区别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特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强化权力制约;坚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研究和改革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探索创新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举措;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以系统促领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系统和领域相互促进。
(三)任务目标。年底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起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的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纪自律的意识,真正实现“政风行风评议名次升上去,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降下来”的目标,有效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