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完善廉政风险教育机制
1、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要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从容易滋生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特别是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以及利益观,切实强化公仆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2、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要在坚持做好自我教育、专题教育的同时,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范,运用典型案件,大力开展以案件说法和警示教育;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大力宣传推广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认真探索区别对象、针对问题、不同时段、结合岗位的“个性化教育”方式,增强廉政风险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进一步构建教育载体。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特点和实际,建立反腐倡廉活动基地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系统局域网络,建立廉政网页,开设相关专栏,扩大教育面;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种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培训对象,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建立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以及廉政谈话和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五)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机制
1、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重点围绕核心业务、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掌握廉政风险,适时进行廉政风险预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利用巡视监察、信访举报、审计、个人事项报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分析和反馈;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协调机制,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和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廉政风险预警,可分为事前预警(无过错预警)和事后预警(过错预警)。对可能引发腐败或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可运用发放无过错预警通知书或谈心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避免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过错预警,各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可运用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形式,及时进行纠错,并向预警对象发放《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应当写明过错事实、整改期限和要求。对于有过错的预警对象,在纠错和整改期间,不得提拔、调动,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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