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现患有癫痫、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及其他严重肺部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有限空间作业禁忌症者,应提请人力资源部门调离岗位,不得继续从事该项作业。
第九条 【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实施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经审批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职业健康要求时,终止作业;组织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
(二)作业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了解作业环境的有害因素及防护措施;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定时外出休息换气,服从监护者的管理。
(三)监护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具有现场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监督、检查作业者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正确穿戴使用情况,定时监督作业者出外休息换气;负责对进入、离开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确定下班时全部人员已撤离;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条件:
(一)有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有依法设置或者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三)职业健康防范资金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具备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含检测技术)和职业危害应急救援能力;
(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一条 【承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不得将业务发包给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