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11〕34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127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5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
本次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6个网格组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延庆、密云等11个区县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工程进行随机抽检,对部分搭设或支撑高度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工程,由网格组和聘请的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中有关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进场的承重用扣件,是否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进场复验,有无复验报告。
(二)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情况。
(三)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家论证情况。
(四)监理单位对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及巡视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