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有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
塑造最鲜明的产业特色,在嵌入式系统和产品、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等新兴产业、服务行业高端应用集成等方面成为全国的领军城市,在基础软件、信息安全、智能电网、三网融合、动漫游戏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或集成优势;营造最佳的综合环境,在市场化程度、创业投资、人才吸引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氛围、国际化等方面打造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综合环境优势;打造最活跃的产业模式,大力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产品与服务、软件与其他产业、内容与网络等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催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
(三)建设有贡献的中国软件名城。
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育成深圳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和溢出效应,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其他服务业发展;为带动全国软件业发展做贡献,继续开展深圳软件产业与全国各地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其技术、资本输出能力,与各省市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为国家转型发展做贡献,发挥软件产业低碳经济的特性和改造其他产业创造节能减排效益的能力,为深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为国家科学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创造“深圳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以政策为引导,以人才为支撑,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增强产业内生动力和国内外资源整合调配能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高端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带动支撑作用,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服务业的结构调整,推进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打造智慧深圳,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推进原则。以市场和应用为导向,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市场运作,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培育和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市场体系,推动信用、支付、监管、营销模式等环节和领域的观念更新和体系建设。
2.开放合作原则。广泛接纳各种软件投资者、创业者、合作者,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打造跨文化的和谐社会氛围,吸引接纳各类海内外优秀软件及相关人才落户深圳;鼓励软件企业走出去开展研发、技术、市场以及资本合作,利用全国和全世界资源成长壮大,并为当地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