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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等4处收费站和沈海高速烟栖段等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等4处收费站和沈海高速烟栖段等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1〕184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

  你们《关于延长部分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1〕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5个月;延长国道206昌邑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二、同意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等4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5年;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收费期限4年3个月。

  你们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加强道路管理,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附件:1.普通公路收费站延期收费表
     2.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普通公路收费站延期收费表

收费站

编号

收费站名称

所在

路线

收费站

站址桩号

延长收

费期限

收费期限

69

青岛大珠山收费站

G204

K282+371

1年

5个月

2012年1月1日-2013年

5月9日

112

国道206昌邑收费站

G206

K230+749

5年

2011年8月1日-2016年

7月31日

104

309国道文登收费站

G309

K48+994

5年

2011年10月1日-2016年

9月30日

113

省道254阳谷收费站

S254

K151+910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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