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制度化、均衡化发展要求,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政府直接服务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社区组织协助服务与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相结合,服务设施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全体成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业体系。
--到2015年,社区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200亿元,占全省GDP的54%,年均增长12%;从业人员总数达到440万人,年均增长4%。
--到2015年,实现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市县建有以服务热线为标志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用房满足工作服务要求,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达到15000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公共服务覆盖城乡社区。发挥社区基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就近就便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1发展新型社会福利服务。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惠及城乡全体老年群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息需求系统,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到“十二五”末,养老机构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以残疾儿童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儿童福利机构和专业性残疾人康复机构为示范,大力开展社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推进孤残儿童社区照顾。依托社区开展精神残疾人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发展社区心理咨询,提高居民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水平。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社区庇护场所。鼓励、扶持社区慈善公益组织实施各类公益服务项目。推动慈善超市建设,实现社会捐助制度化、经常化。
2推进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服务。全面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参保缴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力度,开发社区公共保洁、环境绿化、设施维护以及托老、托幼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努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入推进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衔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社区居民给予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