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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1〕66号)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渝北府文〔2009〕8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是重庆两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开放的第一门户,也是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生态环境脆弱,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产、生态和社会功能;合理增加园地面积,开展低效园地改造,提高园地利用效益;结合“森林工程”的实施,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69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805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400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保护城乡非建设用地空间,强化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发展;稳步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重点保障民生性、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优先保障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江北机场、渝遂铁路等国家级和市级重点项目用地。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878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南部城市产业综合发展区,要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挖潜和新增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城北近郊工业拓展区,要优化工业用地结构与布局,引导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格局优化;优先保障空港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项目用地。城东工―旅―农综合发展区,要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重视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优先保障两江新区的龙石先进制造功能区的用地需求,依托区内旅游资源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提高农用地生产效益。北部生态农业与旅游综合发展区,要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科学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大力发展城郊山区特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业;重视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防治,加大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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