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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穗字〔2011〕14号 2011年7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

  1.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社会转型和基层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层平台。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础作用,使“社会人”成为“社区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2.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平台。建设幸福广州关键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让市民群众各种需求和问题在街道、社区得到接纳、回应和解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幸福,实现需求满足在社区、矛盾化解在社区、关系融洽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就有了基础载体和基层平台。

  3.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必须是高水平、高品质社会服务管理示范区。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直接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

  二、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4.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以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夯实基层为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依托,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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