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应急救灾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体制。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救灾补助标准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保障机制,完善救灾工作规程,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完善全市救灾预案制度,在市、区两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乡村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体系,预案编制率达到100%。
6.防灾备灾基础建设
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救灾预备金制度(市级800-1000万元,区级100-200万元,镇(街)级10-30万元)。加快市、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建立完善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形成全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同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年度救灾物资采购补充机制,建立救灾物资分级筹措、分级管理、逐级保障的体系,确保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保障。
7.防灾减灾及救灾救助
建立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的人力、财力、物资、技术装备和制度准备。改善救灾装备条件,配备救灾专用车辆,更新救灾办公自动化设备,提升减灾救灾科技含量。
继续推行农村农房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民政与承保公司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理赔效率。
加强避灾场所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在所有区建成3-4个具有一定规模避灾避险场所,创建15个达到全国减灾标准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灾害信息员职工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减灾救灾社会动员机制,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抓手,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系统、重点区域,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方式方法,全民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
1.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重视以“六助”(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的补充作用,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依托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根据省政府《关于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50号),每年新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要求到2012年在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到“十二五”期末,覆盖全市城乡社区。
2.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为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强化社会福利载体支撑,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一市一区一中心”的基本布局,坚持“长远规划、相对集中、科学设计、因地制宜、逐年投入、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履行政府在制定政策、出台规划、培育环境、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设一批为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质保障、社会救助、精神卫生、社会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三个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缓解老人入住福利机构的供需矛盾。
3.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
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建立以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为核心的儿童福利制度,探索建立独立面向孤儿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制度。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家庭寄养各项制度建设。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进行手术康复。
稳步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加强民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服务对象供养水平;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实施“肢残助行工程”,为全市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矫形器具或助行器。推进社区助残服务,到2015年,力争将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90%以上,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4.社会福利社会化
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大力提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加强社会福利领域的对台交流合作,拓展面向台胞的养老、康复、护理等福利服务。
5.社会慈善事业
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的社会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市区全部成立慈善组织和专业化慈善队伍,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救灾捐助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全市慈善信息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慈善信息,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继续推广全市社区“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社会救助形式,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捐助接收网络,创新慈善服务项目,宣传和表彰慈善人物及其事迹,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6.福利彩票事业
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以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扩大发行为重点,健全福利彩票管理体制,创新福利彩票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福利彩票代营销网络,树立品牌特色和优势,利用科技力量努力开辟全新的购彩渠道,不断提高我市福利彩票的市场占有率,力争“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量达到1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