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落实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统筹各群体工资收入分配,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规范了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均增长18%。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四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力度,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7.7%。
(六)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积极贯彻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布《
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机制逐步完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家,受理争议案件8.9万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重大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24.7万户,受理投诉案件3.7万件,追讨工资12.5亿元,补缴社会保险3.2亿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专栏1: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略)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施“四个一”战略重点,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一是中央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将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各级空前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国家和省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都明确了改革发展的方向,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为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全省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民生财政理念确立,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将会进一步加大,为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冀中南经济区以及一批工业聚集区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开发崛起,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五是以
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公务员法为代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效力的逐步释放,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法制政策基础。同时,“十一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形成的良好作风,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劳动力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再就业矛盾交织,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将长期存在。淘汰、关停落后和过剩产能,将产生新的结构性失业。产业升级、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二是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没有参加社会保险。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三是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匮乏。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融合,人才、智力流动加速,我省在与京津等周边地区高端人才竞争中不具优势,亟需在人才政策、机制、环境等方面取得突破。四是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矛盾复杂化,对平衡各群体的利益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薄弱,人员配备不足,能力建设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