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统筹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协调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每一个领域的改革与发展,都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提供保障和支撑。只有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定位和切入点,主动作为,才能赢得各级重视,才能为破解体制机制问题创造必要条件,更好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顺应群众期待。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才能获得广大群众的更大理解和支持。只有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3坚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改革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4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要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和传统管理方式的束缚,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把握规律,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突破。
5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协调发展。从我省实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市场就业的机制比较健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人才综合竞争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明显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工资收入分配趋于合理,工资水平显著提高;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就业人数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80%左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数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快捷。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0万人。
3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规模扩大、素质提高、结构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185万人。引进国外专家3万人次,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出国培训5000人。高技能人才数量达到115万人。
4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自2012年起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达到100%。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公开招聘,实现聘用制度全覆盖。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率达到90%以上。
5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