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1)1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有关规定,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参加岗前培训获准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免试相应科目。
二、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统一命题。命题坚持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
本次考试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考试费用由济南、青岛、烟台、聊城、曲阜等5个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支付。
三、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9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 8:30-10:00
| 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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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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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5:30
|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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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 大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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