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中央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制定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意见;市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组织领导、分类指导、项目审批、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县(市、区) 农业和县(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项目审批和验收、资金的拨付;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和项目具体实施的监督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议事范围包括建制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原则上应由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申请、实施和管护,建立台账;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
(二)做好规划,明确奖补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以规划方案引领建设是搞好奖补的重要基础。各市县要根据省的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实施方案。要把一事一议项目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的“整村推进”、农村的饮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治理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保、移民搬迁、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等民生工程的支农资金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奖补工作目标,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分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省将根据各市县每年制定的实施计划下达补助资金,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另行制定。
(三)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等要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县(市、区)、镇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出资或投劳凭证、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接受监督。通过财政金财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制订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保证长期发挥效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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