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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浙价资〔2011〕247号)


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行为,维护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情况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为目前各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各项服务收费,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件。

  二、请各市物价局接通知后立即部署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进行调查,并按附表要求填报,以市为单位汇总,于8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可通过省局网站下载)报送至省物价局资源环境价格管理处。联系人:邓力敏;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5405;电子邮箱:denglm@zjpi.gov.cn。

  附件:浙江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收费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县

(市、区)

收费项目

执行时间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收费依据(文件名及文号)

备注

计费单位

标准

2009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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