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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百日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8.检查监察部门是否开展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全面监察;是否对25%的电梯获证企业开展证后检查。

  9. 检查监察部门是否向社会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举报投诉电话和通报,是否开展有奖举报投诉。

  10. 检查监察部门是否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是否将黑名单制度纳入动态监管。

  三、工作要求

  “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由各区县局结合当地政府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抽查、市局督查验收的方式,对当地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和电梯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各区县局要责成电梯维保单位对在当地维保的电梯进行100%的检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要牵头负责对全市电梯单位“五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100%检查;各区县局要牵头负责对发现的辖区内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做到100%督查到位。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区县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企业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安全生产一线进行督导。确保百日督查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市局一是组成特种设备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督察组,由市局领导带队,对前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问题多、投诉多、事故多发的地区督察,并进行工作验收。二是组成舆情整改特查组,对当前舆情与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及各区县局处理反馈意见进行现场核实;对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的进展情况、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今年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市局将每周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对督查和验收中发现存在整改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常识、使用须知等内容的宣传。按照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的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

  请各区县局将百日督查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见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将“五项制度”执行检查情况(见附件2)于每周五下午2点以前报送市局特监处。联系人:王晓娟;联系电话:89232692;邮箱地址:wangxj@oa.com。

  请各电梯维保单位将电梯自检自查情况表(见附件3)于每周五下午2点以前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并抄送公司所在地区县质监局。联系人:幸福;联系电话:89138273。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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