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推进形成科技创新驱动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九)完善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机制。
严格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工业项目用地价格调控机制和低效工业项目退出机制,健全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探索建立各类园区低效用地制约退出机制。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完善开发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国土资源厅负责)
深入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林业厅负责)
修订我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省法制办、水利厅负责)
深化水电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试点。(省能源局、财政厅负责)
(十)审慎推进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用电大户直购电试点,完善煤电联动和水电定价机制、上网侧丰枯峰谷电价制度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继续推进城乡用电同价试点,拟订我省跨区跨省交易电价,改革销售电价分类。完善农村用水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适当提高部分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研究城市阶梯水价办法。研究天然气价格形成新机制,适当理顺省内天然气价格,简化门站价格分类和省内长输管线管输费类别,改进生产用气和城市燃气价格结算办法,完善天然气价格调节金制度。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措施,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研究省内成品油价格价区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负责)
(十一)健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制度。
制定“十二五”和年度节能减排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负责)
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实施钒钛钢铁行业绿色信贷,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环境保护厅负责)
全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争取将全省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林业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