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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在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保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刘文新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继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沈可定为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统计局以及各区 (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饶晓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经费。县(市)开发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开发区财政从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经费中列支,市、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从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严肃工作纪律。基本农田划定必须做到图件、数据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地报备成果、复核结果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严格奖惩兑现。

  附件:
贵阳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文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向 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聂雪松(云岩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 曦(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

  向虹翔(花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继红(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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