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石办字[2011]19号)和市局下发的《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石国土资[2010]202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地价调整、土地调规、土地征收征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及系统内部建设等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市局对社会风险评估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应该评估而没有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大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的巡查力度,进一步核查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强化各项防灾制度落实,确保提前发现,及时处理,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做好综治成员单位联系基层县工作(市)区乡镇工作。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基层县(市)区乡镇指导综治办工作的意见》(石综治委[2011]2号)的要求,对联系点包县(市)藁城市和联系点兴安镇,在综治维稳、信访处理、平安创建、经济发展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指导,切实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完成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标;协助联系点巩固综治维稳中心及综治办建设,在基层组织硬件建设上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和投入;指导和支持当地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规范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当地及时摸排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和发生赴省进京访;帮助当地党委政府发现和总结基层综治工作经验和典型,年内至少要总结出一方面工作经验,培树一个工作典型。在工作中,每季度都要到联系单位指导工作,分管领导年内至少到基层两次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帮助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业务工作对应涉及的综治工作,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切实把综治工作开展好。
(二)深入宣传教育。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6.25”土地日、“4.22 ”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活动之机,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提高干部做好综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基础建设。要将年富力强、业务精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综治工作队伍之中,充分适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需要。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综治干部进行培训。市局拟于6月份组织一期综治信访工作培训班,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做好新时期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综治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对综治工作涉及的机构设置、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综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落实综治工作要求,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群众不满而引发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市局将对相关单位实行点评通报、挂账督办、实行综治工作重点管理,并视情况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1年综治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市局领导综治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附件1:
2011年综治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组 别
| 责任单位
| 任 务 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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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系统)安保及预防犯罪组
| 局办公室牵头
其它单位配合
| ①制定机关(系统)安保及预防犯罪工作方案;
②市局机关门卫管理、防火、防盗、防汛及办公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
③全系统的预防犯罪工作;
④综治宣传新闻报道工作;
⑤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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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防范组
| 地勘处牵头
其它单位配合
| ①制定《地质灾害预防预案》、《应急处置预案》;
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普及;
③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勘查、预警、预报;
④协助政府做好地质灾害事故的处置;
⑤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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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组
| 法规处牵头
其它单位配合
| ①制定法制宣传、适用方案;
②普法宣传教育;
③对全系统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指导;
④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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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组
| 信访办牵头
其它单位配合
| ①制定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方案;
②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③承办各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④协调处理重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⑤组织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排查化解;
⑥对基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⑦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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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组
| 纪检室牵头
其它单位配合
| ①制定综治维稳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②对综治工作中出现的党风政风问题进行问责;
③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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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局、分局
| 由各县(市)局、分局负责
| 参照市局综治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成立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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