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磐安县花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1〕807号)
磐安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磐安县花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磐发改〔2010〕56号)悉。经委托评估,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磐安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城规模进一步扩大,现有水厂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发展要求。通过花溪水库的建设,为老城区增加了第二水源,为新城区提供了远期备用水源,提高了城区供水能力和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还可提高下游河道防洪能力,满足下游灌溉需求。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以城镇供水为主,结合灌溉、防洪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418.5m,正常库容408.5万m3,兴利库容394万m3,校核洪水位422.15m,总库容490.6万m3,多年平均可供水量910万m3;水库老电站装机容量为2×630kw,供水配套电站装机容量为1×160kw,总装机容量1420kw。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级别为4级。
基本赞同以混凝土拱坝为基本坝型,水库老坝下游约58m处的1#坝线为初选坝线。混凝土拱坝坝顶高程422.5m,坝顶长210.3m,最大坝高62.5m。
泄水建筑物采用拱坝中间河床部位溢流坝段溢流,溢流坝段顶高程418.5,溢流净宽35m;引水建筑物利用原电站隧洞引水;塔式进水口位于老拱坝上游100m的左岸,共分三层,层底高程分别为381.0m、402m及411.8m,启闭平台高程422.5m。
四、工程占地
工程占地21.97公顷,其中:农用地20.8075公顷(耕地0.4359公顷),建设用地0.0276公顷,未利用地1.1328公顷。工程无移民。
五、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请按金华市环保局金环建〔2011〕75号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
六、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