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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 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每年培训轮训学员2200人左右。
  1.内蒙古党校每年培训轮训学员1200人左右。重点办好盟市厅局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任职培训班。着力办好换届后盟市厅局和旗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旗县长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妇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班、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选调生和选调生干部培训班、党校师资培训班等班次。5年内培训轮训800名左右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400名左右旗县级领导干部、500名左右中青年后备干部、700名左右苏木乡镇党委书记、1200名左右选调生和选调生干部。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适时开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和部门委托班,开展好干部自主选学培训。
  2.内蒙古行政学院每年培训1000人左右。重点办好直属机关和盟市处级公务员任职暨更新知识培训班,每年培训500人左右;加强新任处级公务员培训,每年培训200人左右;办好厅局级和处级公务员专题研讨班,每年培训200人左右;与地区和部门联办处级以上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班,每年培训100人左右。
  3.坚持质量第一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设置在职研究生专业和教学点,控制规模,保证在职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
  4.面向社会需求,拓宽办学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和条件,大力开展社会化培训,打造党校社会化培训品牌。
  (二) 教学培训质量显著提高
  党校教育要坚持和完善教学新布局,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教育,着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为重点,加强干部知识教育、领导能力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培训,强化广大干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围绕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需求,开发特色课程,提高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行政学院要适应政府工作需要,突出“行政”特色,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培训内容,构建具有行政学院特色的教学培训布局。突出事业需求、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三) 科研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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