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江一溪”沿岸及重点防洪城市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建设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建设“五江一溪”沿岸及重点防洪城市高精度的数字高程模型,为防洪防涝信息系统建设,防洪防汛调度方案制定、灾后评估审核等提供决策依据。主要建设“五江一溪”沿岸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约5万平方千米0.5米精度的数字高程模型,大中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全省20座大型水库和166座中型水库,建设重点防洪城市区域即26个市辖区、59个县(市)的临江区域约1万平方千米0.2米精度的数字高程模型。
九、信息化测绘及应急测绘技术装备建设
重点配置机载激光雷达系统、数字航摄仪、无人机等航空摄影装备,新一代数字摄影测量系统等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装备,提高地理信息快速获取与处理能力。研究航空摄影测量生产技术流程,信息化测绘生产管理技术和信息化测绘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建设面向信息化测绘的摄影测量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对设备、数据等相关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与综合利用,实现地理信息处理的流程化和智能化,实现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十、地理信息服务大楼建设
建设集科普教育、宣传测绘,以及地理信息生产加工,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存储、管理、分发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测绘综合服务能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监管
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测绘管理体制。落实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推进有条件的市、县成立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加强基础测绘统一监管,推进成果社会化应用。
加大基础测绘立法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结合基础测绘工作实际,修订、制定测绘成果管理、基础测绘管理、地理信息共享等政府规章,促进测绘的科学发展。
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促进地图文化的传播与普及,发挥互联网宣传交流平台及测绘社团组织桥梁、纽带的作用,扩大测绘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凝聚行业力量,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公众对测绘的认知度,创造社会各界认识测绘、关注测绘、支持测绘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建立基础测绘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特别是影像数据快速获取能力建设的财力和政策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基础测绘发展的财政政策。“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在“十一五”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基础测绘投入,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基础测绘的支持。进一步规范基础测绘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进共建共享
各级测绘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成果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协同更新、共建共享的机制,形成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各级测绘主管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按照《
基础测绘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与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源的统一获取,测绘成果的汇交、提供使用、共享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基础地理信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确信息共享主体的责权利,促进成果广泛共享。
四、加快科技创新
不断深化测绘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测绘科技管理,优化测绘科技资源配置,建立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满足测绘发展需求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建立科技刚性约束投入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国内外测绘科技交流,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优先开展提高测绘生产力、市场前景好、成果转化有保障的技术创新项目,力争承担更多的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
积极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与测绘生产应用相衔接的项目,重点解决由数字化测绘向信息化测绘发展过程中的生产工艺、服务方式变革等问题。加强对地理信息数据智能化处理技术,数据库动态更新技术,基础地理信息共享与网络化服务技术,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技术,地理信息与社会经济信息集成应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