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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1〕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

  近年来,我省会计工作不断加强,会计准则体系顺利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逐步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但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管理质量,强化会计监管力度,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会计行业诚信公开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内容,切实增强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查询认证平台。在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负责建立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查询认证平台,归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认证服务。

  (三)建立会计诚信档案。省财政厅负责建立福建省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记录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等信息,并通过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查询认证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审计、税务、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充实完善诚信档案。

  (四)建立会计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力求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增强会计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实施,接受举报,依法查处,及时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情况查处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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