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壮大旅游企业
1. 支持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在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国资委等部门)
2. 推进旅行社批零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旅游批发商。(责任部门:省旅游局)
3. 积极稳妥地兴办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旅行社。吸引国际品牌旅游企业落户江苏,建立品牌联盟。积极培育地方品牌企业。(责任部门:省商务厅、旅游局)
4. 支持大型旅游客运企业打造“江苏快旅”。鼓励我省旅游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客源市场。(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旅游局)
5. 到2015年,全省拥有大型旅游集团和全国百强旅行社各5家以上,五星级饭店100家以上,发展一批度假型酒店和特色酒店。(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
(四)延长旅游产业链
1. 推进旅游产业延伸,发展策划设计、咨询服务和创意产业。完善旅游商品研发产销体系,建立江苏省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和集散地。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工业,集中布局,打造省级旅游装备品制造基地。(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旅游局)
2. 发展旅游娱乐业,打造面向游客的品牌特色演出。充分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场所开展人文旅游。(责任部门:省文化厅、旅游局)
3. 加强旅游业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的注册、运用与保护,培育一批具有江苏地方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知名旅游品牌。(责任部门:省工商局、旅游局)
(五)加强宣传推广
1. 实施大旅游战略,注重整体形象推广和企业产品营销相结合,充分利用外事、商务、侨务、对台、文化、广电、出版、电信、邮政、民航、铁路、公路等渠道,借助外宣、招商、会展、对外友好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广泛开展旅游宣传。强化媒体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文化厅、广电局、外办、侨办、台办、新闻出版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苏安监局,南京铁路办)
2. 逐步在境内外重点客源地设立旅游办事处、咨询中心。深化长江三角洲地区、苏鲁豫皖区域旅游合作和国际旅游合作,提升旅游联合营销水平。(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编办、外办、台办)
(六)扩大旅游节庆效应
整合旅游节庆资源,培育省级旅游节庆品牌。支持各地举办有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举办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旅游交易会、博览会和相关赛事等重大活动。(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商务厅、文化厅、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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