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1年度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运营项目支持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项目
  1、一、二圈层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综合考评项目
  (1)支持对象及范围
  成都市一、二圈层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企业,且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0〕61号)和《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商服〔2010〕95号)要求,在一、二圈层范围内,以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企业为单位,分圈层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在同圈层前2名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20万元的奖励。
  2、三圈层县(市)再生资源市场投运项目
  (1)支持对象及范围
  成都市三圈层县(市)再生资源市场,且所属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支持方式及标准
  在三圈层县(市)范围内,鼓励再生资源市场开业运营,盘活市场。对投入运营的再生资源市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商家入场率在50%以上,且从事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的商家占整个入场商家60%以上的市场10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1、支持对象及范围
  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且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经省财政厅、商务厅评审确定的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的承担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每个企业用于配套建设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统计监测体系及其他信息化项目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35万元的资金补贴。
  (三)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网络服务平台协作运营试点项目
  1、支持对象及范围
  成都市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企业,且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支持方式及标准
  通过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试点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区的试点企业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项目
  1、一、二圈层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营综合考评项目。
  (1)项目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