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形成机制,规范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继续推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以及两部制水价改革,合理确定各类水资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加强农村自来水和农业用水价格管理。
3.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按照成本利润双管制原则,建立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支持供气企业和用户协商定价;进一步规范气价分类,合理制定天然气短输价格。
4.推进环境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建筑垃圾、电子垃圾、扬尘处理等收费制度,科学测算、合理制定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收费标准。继续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逐年提高垃圾处理收费的开征率,到2015年实现70%以上的开征目标。
(四)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药品销售零差率落实力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设立药事服务费和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由按项目定价逐步转向按病种为主的定价。加强对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管,适当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扩大技术水平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间的价格差别。
2.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稳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完善和规范高等教育收费,适当调整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探索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3.疏导突出价格和收费矛盾。重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物业管理费、数字电视收费等,逐步推行“菜单式”物业服务收费模式。严格落实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价清等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制定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开展普通商品房价格调查与成本测算,适时公布房地产市场基准成本价。
4.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全面清理整顿高速公路收费,探索建立高速公路收费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地方铁路、港口、客运站场和民航非航空性业务的收费管理。完善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促进农村客运公交有序运营。有效疏导货运、出租车等的油运价格矛盾,规范道路通行年票制收费。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促进竞争充分、运行规范的市场体系建设
1.加强放开商品价格监管。探索建立以行业、企业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依托,以提醒、告诫、约谈、调查、检查和行政处罚为手段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价格监管体系。推行“价比三家”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和经营者之间的价格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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