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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试验区工作协调会议,听取试验工作汇报,研究有关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加大经费投入。

  在部区共建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期间,按照共建协议要求,努力增加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投入经费中的比例,保证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三)加大法规、政策支持。

  1.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提供法规制度的保障。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各项政策。各地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其中,依法优先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用地需求;职业院校设施用地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职业院校新建扩建项目列为自治区或市重大项目,简化建设审批,实行优惠收费。

  3.教育部对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给予更大支持。教育部鼓励试验区突破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体制机制、体系构建、经费筹措等方面的常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先试先行;在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师培养培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及其它项目经费和政策上对试验区予以倾斜,为试验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广西把教育部支持的上述项目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项目建设。

  (四)加强试验研究。

  成立试验区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对试验区工作进行咨询指导。举办广西职业教育发展暨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论坛,组织职业教育研究工作者深入开展改革试验研究,将试验区建设研究课题列为广西教育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为试验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总结试验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作用,为促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广西与教育部共建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作用,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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