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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1〕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
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二)总体目标:在现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场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日益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逐步推进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确保全省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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