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信息化管理。按照“金保工程”规划,配备和完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必需的信息化设备、网络设施,使用全省统一的应用软件,省、市、县、乡四级业务联网,实现业务协同处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推行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一)健全机构。目前,我省近90%的街道、乡镇和城市社区已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已建设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尚未建设的,要按照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体目标和基本标准抓紧建设。
(二)充实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按照每万名参保人员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足工作人员。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可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也可由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兼职。配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应优先录用“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扶贫)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题项目期满人员。
(三)加大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等资金投入,确保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筹集解决。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深入开展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定岗、定向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专业化、多功能的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领导,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协调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配合解决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