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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11]168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报星辉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业[2011]1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贤区光明食品集团五四有限公司区域内,项目区域面积3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明沟、雨水回收系统、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仓库改造、大棚改造、太阳能杀虫灯、防虫网、黄板、性诱剂、遮阳网、无滴长寿膜等(详见附件1)。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3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排水涵洞基础设施103万元;雨水回收系统、喷滴灌、泵站、大棚改造、农膜、仓库改造等生产设施299.6万元;防虫网、杀虫灯、黄板、性诱剂、遮阳网等设施59.3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1.1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50万元,自筹资金25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应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希望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

  此复。

  附件:1、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2、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区位图(略)
  3、光明食品集团星辉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项目规划图(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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