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部门自建网络系统、政务网三者相互间的对接,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加强政务网建设。2011年9月底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上网,并在网上提供办事指南、办理依据、所需材料、表格下载等政务服务。加快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和网络化办公流程的建设,推动网上全程审批。对具备网上全程审批条件的事项,要实现从网上申报、审核、反馈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肇庆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肇府办〔2011〕12号),接办业务申请一律使用“一站式”审批系统,实行网上全程办理并接受在线监督。对目前还不适合网上全程审批的事项,也要完善、梳理、优化审批环节,创造条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5、强化效能监察,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加大对推诿扯皮、违反程序、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底,市监察局要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建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效能投诉、网上并联审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林权交易等子系统,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市直各部门办事窗口原则上安排副科级以上人员担任窗口负责人,并固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班;办事窗口人员主要由公务员组成,不能由合同工单独接办、受理审批业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入驻中心人员负有管理、培训、考核、监督的职责。市直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领导接办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举措,扩大活动宣传,将领导接办日打造成新的服务品牌。
三、加强领导,确保完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组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工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其单位的网上审批应用情况,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并每月统计上报(没有在中心设窗口的单位自行上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每季通报一次;对网上审批应用排位后3名、虚假网上办理及出现红黄牌的单位给予监察提醒,并责成其检查原因和抓好整改;对连续两次被提醒的单位,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接办日活动情况,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负起巡查、登记和统计责任,由市监察局每季度通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