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行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国税函〔2010〕304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行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纳税人行业分类标准并编制纳税人分类代码是税源分类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税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实施信息管税的关键前提,是推进行业建模和开展税源分类监控、预警、分析以及实施专业纳税评估的重要支撑。因此,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统一领导、落实分类工作。
二、统一协调,明确分工。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编制涵盖纳税人行业产品鉴定、税源类别鉴定、信息采集处理等事项,涉及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政策管理、收入核算、信息中心等多个部门,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促检查,以确保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准确有效。
三、各单位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初始化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其他纳税人的行业分类代码编制工作。
附件:1.《行业类别代码表》(略 )
2.《税源监控部门代码表(参考样本)》(略 )
3.《税源类别代码表》(略 )
4.《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修正申请表》(略 )
5.《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编码规则说明》(略 )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行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细化税源分类管理,加强税源的分类监控、预警、分析,提升行业管征和纳税评估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纳税人行业分类标准的制定
设区市局根据辖区内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所得税、国际税收等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的要求,确定全市统一的纳税人行业分类标准,并通过编写各种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表,为每个纳税人赋予一个唯一的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其中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的编制是此项工作的核心。
二、纳税人行业分类代码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