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文件,按照三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将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把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企业,定期检查,并结合项目“区域禁限批”制度,确保按规定、按时限淘汰到位。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企业改造升级,调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2011年完成淘汰落后生产线24条,淘汰落后生产设备442台(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
(五)加强管理,继续开展工业企业的能效对标
加强管理、加大力度,按照工业企业能效对标100%的要求,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广华北石化公司、沧州大化集团等企业能效对标的成功经验。组织工业企业,学习典型企业经验,采取内部对标、竞争性对标和同业对标等方式进行对标,促进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提升,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对未开展对标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行限批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六)依靠科技,推广一批重点节能技术
1、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30项节能技术、组织实施高压变频调速技术改造、电炉烟气余热回收工程改造、温湿度独立调节系统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积极谋划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奖励资金。积极推广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按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完成省下达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财政局、城管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加快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支撑体系。重点在化工、冶金、装备制造、毛皮印染、食品加工、建材、铸造模具、塑料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积极推进2个县(市、区)、5个园区、20个企业和20个项目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积极推动化工园区申请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粉煤灰、农作物秸秆、脱硫石膏、废旧轮胎等综合利用;倡导中水回用及水的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在吴桥县、渤海新区等地培育大宗固废利用示范基地和农作物秸秆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石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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