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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11〕7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3号),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于解决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全省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省、市、县根据本级实际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同时,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广泛参与的建设思路,重点建设省、市、县三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加快形成由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以及若干个重点县(区)、各类开发区、企业聚集区的“窗口”服务平台共同构成的公益性服务网络。构建由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公益性综合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专业机构三个方面组成的服务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服务平台。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有效的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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