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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1〕2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形势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农作物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粮食单产水平大幅提高,年总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全省农村人口基本实现了粮食自给。科研育种和推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山区玉米和“双低”油菜新品种选育推广成效突出,初步形成与复杂生态类型相适应的作物品种布局;种子生产、经营能力不断增强,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基本实现精选加工包装和标牌销售;种子生产面积逐年增加,“三杂”良种和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能力、种子质量监督检测能力有所增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品种审定和退出机制不断规范完善。但是,随着种子市场的全面放开,我省农作物种业面临巨大挑战,突出表现在新品种科技创新能力弱,商业化育种水平低,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种子生产条件差,种子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种子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不强,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种子储备制度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我省农作物种业和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多措并举,切实加以解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相对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选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全省良种更新换代2-3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良种在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中的比例提高到55%;扶持3-5个研发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区域龙头企业,打造1-2个全国性的种业集团;建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现代农作物种业管理体系,支撑和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特色经济作物产品的有效供给,推进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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