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贩假证窝点及人员;喷涂、张贴、散发办证广告的违法人员;威逼、教唆、雇佣未成年人进行喷涂、张贴、散发办证广告幕后操纵者;购买、使用假证人员;为制贩假证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人员。
五、阶段安排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30日)
召开全市办理假证、非法“小广告”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向全市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查处办理假证、非法“小广告”行为的通告》。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就整治行动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相关责任部门也要通过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
(二)整治清理阶段(7月31日-10月20日)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治要求,在本职范围内开展好喷涂非法“小广告”行为的查处和清理工作。市公安局要坚持全程开展制贩假证和违法喷涂案件侦破工作。负责清理工作的有关部门要迅速落实,抢抓进度,并在集中清理结束后迅速转入长效巩固,对新出现的喷涂非法“小广告”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开展好监督检查,对整治任务完成不利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和实际,建立起治理喷涂非法“小广告”长效工作机制,使之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 31日)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将最终结果进行通报,奖优罚差。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和实际,加强整治喷涂非法“小广告”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并形成经常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六、整治措施
(一)抓好源头治理,严厉打击犯罪
以公安机关为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打一场围剿、歼灭办理制贩假证、非法“小广告”行为的攻坚战役。市公安局要调配专门警力,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强化夜间巡查力度,全力侦破制贩假证和违法张贴喷涂案件;对发现喷涂的通讯号码要拍照取证,协调电讯部门坚决予以封停,彻底切断非法办证人员的信息渠道;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团伙,要从严处理,从重处罚,通过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力争在我市铲除喷涂“小广告”行为。
(二)全面开展清理,净化市容街貌
市住建委和市综合执法局要结合实际,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办理假证、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彻底和及时,切实做到天天检查、天天清理,不留死角,对喷涂的各类通讯号码,一经发现及时清除,做到清理任务不过夜。要严格标准,“小广告”清洗或粉刷后要尽量与原建筑或公用设施颜色一致,达到美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