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卫生行政部门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审批条件和年检条件之一,并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一次性餐盒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到位。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一次性餐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力度,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九)加强酒类的专项整治
服务业部门重点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实行酒类批发许可和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销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质监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行为的整治工作。
(十)加强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整顿保健品生产和经营环节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等行为。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任务,逐层落实责任分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要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三个阶段进度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市食安委将适时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项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工作投入,推进制度建设。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入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快制定修订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规范食品安全领域各环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