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步推进已有建设工程抗震加固工作
高度重视已建成的但未采取抗震措施或者抗震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县级以上首脑机关办公、会议用房、涉灾应急指挥机关、备灾场所、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发电及输变电工程等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输油、输气管线等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市要率先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周密的计划,争取用5年时间完成辖区内未采取抗震措施或者抗震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县级以上首脑机关办公、会议用房,涉灾应急指挥机关、备灾场所、机场、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影剧院所,以及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辖区内高等级公路、铁路、发电及输变电、输油、输气管线等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其他地区应根据实际,有步骤地抓紧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工程产权单位应在完成必要的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负担相应的鉴定和加固费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有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工作的领导,并安排适当的经费,对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以及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予以支持。
七、着力搞好我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加强幼儿园、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新建的上述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显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将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向纵深推进,在抓紧完成我区人口稠密、高设防烈度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校舍抗震加固、避险迁建工作的同时,结合中小学布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区其他高烈度设防区、中强地震频发地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舍抗御地震破坏的总体能力,稳步提升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