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云政发[2011]128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实施我省农民收入翻番计划,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我省城乡居民以及我省农民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过上富庶的幸福生活,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打一场调结构、强基础、转方式、增收入的攻坚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促农增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肯定我省促农增收取得的成绩。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力度,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负担日益减轻、农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连续多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952元,比2005年增加1910元,年均递增14.1%,高于全国同期年均递增12.7%的平均水平。特别是2010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百年不遇特大旱灾的巨大影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仍保持快速增长,比2009年增加583元,增长17.3%,取得了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的好成绩。
(二)客观面对我省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近7年来虽然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从种植业、林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从畜牧业中得到的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我省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低而导致的农民工资性收入偏低,加之我省财政配套不足而导致的农民转移性收入较少,农村土地房产权能缺失和土地、房屋等资产价值难以发挥而导致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总量偏小,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独木难支,以及农民收入基数小、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漏报瞒报等原因,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1978年的3.6元扩大到2010年的1967元。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额仍在逐步扩大,已成为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我省农民增收步伐,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进一步提高对促农增收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迫切要求,更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只有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夯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应该看到,云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拉大尽管有历史、现实、主观、客观等多种因素,但基础不牢、投入不足、贫困面大、机制不活、统计不实仍是主要因素,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动力不足、渠道不宽的严峻现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实化政策、细化措施、加大力度,促进我省农民加快增收步伐。
(四)正确把握增加农民收入面临的机遇和条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粮食和农业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确保了粮食和主要农产晶的有效供给,进一步巩固了我省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全省粮食已连续8年增产,烟叶、茶叶、花卉、咖啡、核桃、膏桐6个产业种植面积居全国第1;烟叶、鲜切花、咖啡、核桃4个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肉类总产量跃居全国第12位;农产品出口连续多年位居西部第1;蔬菜和鲜切花成为全国重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不断完善的产业发展条件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两强一堡”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东部产业逐步向西部转移,我省农业农村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我省充分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