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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北政办〔2010〕102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相关部门:
  7月26日全省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与各州、地人民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经州政府研究,定于8月10日至20日对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人员:
  组 长: 朱 清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党永魁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 贺应邦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保广祺    州农牧局局长
  刘宝春    州发改委主任
  刘光远    州林业环保局局长
  冯文辉    州民政局局长
  白生军    州监察局副局长
  二、检查的范围
  1、2009年、201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2、2009年、2010年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3、201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4、林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项目;
  5、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
  6、州级示范村建设进展情况;
  7、村级规划编制及环境整治进展情况;
  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9、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
  10、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三、检查的内容
  1、项目前期资料;
  2、中央、省、州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使用、拨付情况;
  3、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管、质量把关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检查的程序
  1、听取各县政府和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
  2、现场核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查阅项目资料,包括资金运作情况;
  4、项目建设中的做法,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协助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检查组到各县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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